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要闻 >> 正文
201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30  作者:计算机学院  审核人:  阅读次数: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请书要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以“靠近优先”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六、《课题指南》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

七、资助额度: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项目的研究期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九、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十、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且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等不能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十一、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校科技处网页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必须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规格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更改、加页;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七份,单独装订,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二、要广泛动员、鼓励教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认真研究《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严格按要求积极申报。尤其是已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等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人员要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